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四年計畫
-108年度「閱讀心得競賽」實施計畫
壹、
依據
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四年計畫-108年閱讀教育計畫辦理。
貳、
計畫目標
一、
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,培養良好閱讀計畫。
二、
藉由寫作分享,奠定「讀」與「寫」結合的基礎。
參、
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。
肆、
實施期程:108年8月至12月。
伍、
實施對象: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學生。
陸、
實施策略:
一、
競賽組別: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(參賽組別以報名時就讀年級為依據)
二、
收件時程:108年9月16日(一)起至108年9月20日(五)止。
三、
收件方式、書寫方式:
(一)
收件方式:
1.
核章紙本一份:請各校將報名學生名冊(格式如附件一)連同報名稿件(格式如附件二)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【330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】,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。
2.
電子檔:請將報名學生名冊(附件一)及報名稿件(附件二)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至 【[email protected]】,【主旨:(校名)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,附件一檔名:(校名)名冊.xls,附件二檔名:(校名)-(學生姓名).doc】。
(請務必核對參賽師生個人資料,以免得獎後影響獎狀製作,損害得獎者權益)
3.
投稿人員名單將於10月1日(二)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。
(二)
書寫方式:電腦打字,格式如附件,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,請勿貼稿。
(三)
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,000字為限(含標點符號)。
四、
注意事項
(一)
書目自選,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,文章題目務必填寫。
(二)
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,文責自負。
(三)
每校各組以 1 到 3件為限,超限部分不列入評審。
(四)
為鼓勵學生閱讀,請各校事先辦理校內「閱讀新桃園學生閱讀心得」競賽,以優勝作品參加。
(五) 請依照參賽辦法中所附的附件作品格式,未符合格式作品將不予收件。
(六) 參賽得獎作品需另行簽署著作權授權書,作品版權及所有權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
有;且主辦單位有出版、於活動網頁上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
知及額外致酬;著作權授權書於領獎時繳交主辦學校。
五、
評分原則:
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。其評分基準,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、修辭占百分之二十、內容占百分之二十、結構占百分之二十。其審查重點如下表:
評審標準
|
啟示與創見
|
修 辭
|
內 容
|
結 構
|
配分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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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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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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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|
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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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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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具啟發性
|
1.文句流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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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內容充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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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結構嚴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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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具可行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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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生動引人
|
2.說理明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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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層次分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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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具創造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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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語彙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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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取材精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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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切合題旨
|
六、
評審: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承辦單位收件列印作業完成後,將參賽作品分國中、國小高年級、國小中年級三組彌封,經統計各組篇數後,交附評審委員評審。
七、
成績公布: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【 http://163.30.179.11/】 。
柒、
經費概算:總計新台幣伍萬元整,詳如經費概算表。
捌、
獎勵:
(一)
競賽參賽作品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,第二名2位,第三名3位,佳作6名,皆頒給獎狀及圖書禮券;各組第一名頒給圖書禮券1,500元、第二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1,000元、第三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500元及佳作每位頒給圖書禮券200元。
(二)
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,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,第三名、佳作,頒給獎狀乙紙之獎勵。 (指導老師需為校內教師方可敍獎)
(三)
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,得將嘉獎改頒予獎狀獎勵。
(報局敘獎前請先告知主辦學校)
(四)
推動本計畫有功單位之相關人員,依本市相關辦法核敘9人嘉獎各1次,以資獎勵。
玖、
經費來源: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