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閱讀新桃園--閱讀心得競賽比賽辦法

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四年計畫

-108年度「閱讀心得競賽」實施計畫

壹、 

依據

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四年計畫-108年閱讀教育計畫辦理。

貳、 

計畫目標

一、   

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,培養良好閱讀計畫。

二、   

藉由寫作分享,奠定「讀」與「寫」結合的基礎。

參、 

辦理單位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。

肆、

實施期程:1088月至12月。

伍、

實施對象: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學生。

陸、 

實施策略:

一、   

競賽組別: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        
(參賽組別以報名時就讀年級為依據)

二、   

收件時程:108916()起至108920()止。

三、   

收件方式、書寫方式:

(一)

收件方式:

1.  

核章紙本一份:請各校將報名學生名冊(格式如附件一)連同報名稿件(格式如附件二)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【330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】,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。

2.  

電子檔:請將報名學生名冊(附件一)及報名稿件(附件二)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 [email protected]】,【主旨:(校名)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,附件一檔名:(校名)名冊.xls,附件二檔名:(校名)-(學生姓名).doc】。

  (請務必核對參賽師生個人資料,以免得獎後影響獎狀製作,損害得獎者權益)

3.  

投稿人員名單將於101()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。

(二)

書寫方式:電腦打字,格式如附件,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,請勿貼稿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(三)

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,000為限(含標點符號)。

四、   

注意事項

(一)

書目自選,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,文章題目務必填寫

(二)

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,文責自負。

(三)

每校各組以 1 3件為限,超限部分不列入評審。

(四)

為鼓勵學生閱讀,請各校事先辦理校內「閱讀新桃園學生閱讀心得」競賽,以優勝作品參加。

() 請依照參賽辦法中所附的附件作品格式,未符合格式作品將不予收件

 

() 參賽得獎作品需另行簽署著作權授權書,作品版權及所有權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

     有;且主辦單位有出版、於活動網頁上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

知及額外致酬;著作權授權書於領獎時繳交主辦學校。

 

五、   

評分原則:

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。其評分基準,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、修辭占百分之二十、內容占百分之二十、結構占百分之二十。其審查重點如下表:

評審標準

啟示與創見

配分比例

40%

20%

20%

20%

審查重點

1.具啟發性

1.文句流暢

1.內容充實

1.結構嚴謹

2.具可行性

2.生動引人

2.說理明暢

2.層次分明

3.具創造性

3.語彙應用

3.取材精當

3.切合題旨

 

六、   

評審: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承辦單位收件列印作業完成後,將參賽作品分國中、國小高年級、國小中年級三組彌封,經統計各組篇數後,交附評審委員評審。

七、   

成績公布: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【 http://163.30.179.11/

柒、

經費概算:總計新台幣伍萬元整,詳如經費概算表。

捌、

獎勵:

(一)

競賽參賽作品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,第二名2位,第三名3位,佳作6名,皆頒給獎狀及圖書禮券;各組第一名頒給圖書禮券1,500元、第二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1,000元、第三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500元及佳作每位頒給圖書禮券200元。

(二)

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,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,第三名、佳作,頒給獎狀乙紙之獎勵。 (指導老師需為校內教師方可敍獎)

(三)

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,得將嘉獎改頒予獎狀獎勵。

(報局敘獎前請先告知主辦學校)

(四)

推動本計畫有功單位之相關人員,依本市相關辦法核敘9人嘉獎各1次,以資獎勵。

玖、

經費來源: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 

附加檔案大小
108年閱讀心得競賽實施計畫.doc54 KB
108年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.xls24 KB
108年閱讀心得競賽作品格式.doc68.5 KB